2025-05-07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检阅中国水彩画的创新发展和最新成就,关注中国水彩·粉画发展的学术热点,拓展水彩画艺术的多元表达形式,实现水彩艺术本体语言的探索与创新,进一步推动水彩画艺术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和优秀人才成长,中国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水彩·粉画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禹舜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屈健、赵云龙、马新
副主任:王平、李伟、王广
秘书长:梁宇、石正军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项、王菲菲、杜坤、杨萍、张慧芹、陈静、赵龙、段泽林、贺绚绚 办公室主任:贺绚绚、赵龙
办公室副主任:刘士伟
展览编辑:杨雷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5年10月
五、展览地点:哈尔滨市禹舜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22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作品征集。
(一)面向国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
(二)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作者提供作品送评、参展;
(三)所有参评作品,由展览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作品应为2023年“第十三届全国水彩·粉画作品展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文旅融合、新质生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主题,描绘祖国建设、山川风貌、人民幸福的新气象新风采,展现中国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充分体现水彩画种特色,展现水彩画在新时代的融合创新发展。
(二)作品尺寸:作品自行装裱装框,装框后不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三)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粘贴《展览报名表》。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杨雷,办公电话:010-59759687,信封注明:第十四届水彩·粉画作品展览。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请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作品须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易碎材料,尽可能装入纸盒。镜框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并附《展览报名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2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5年5月 责任编辑:王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