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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神——2016•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征稿



时间:2016-05-09 17:29来源:中国美协 点击:0

为弘扬现实主义精神、彰显民族文化、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推出当代美术名家新作,以真、善、美的艺术精品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中国百家金陵画展”自2005年起已经连续举办11次。“画展”按中国画、油画、版画三年一个循环展出,每次展览展出作品100件。现将“2016年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江苏省书画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王燕文     

主    任:徐  里  章剑华  徐耀新  李朝润

副 主 任:(按姓氏笔画排序)刘伟冬  刘旭东  杜 军  杨企鹏  周京新  郑泽云  高 云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毛晓剑  包信源  孙同和  刘赦  何超  张兴来 胡宁娜  赵治平  徐惠泉  喻慧  董竟成  薛亮 

秘 书 长:王  建  陈新建  佘玉奇  高建胜

副秘书长:孙同和  董竟成  邵小祥  李 慧 

办公室主任:孙宁  陈谦

三、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

2016年 11月中旬开幕

五、展出地点

江苏省美术馆(新馆)

六、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评出“典藏作品”10件,“收藏作品”10件,入选作品8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典藏作品”、“收藏作品”、入选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典藏作品”10件,收藏费10万/件(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 “收藏作品”10件,收藏费5万/件(由江苏省现代美术馆收藏);入选作品80件(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3. 出版《中国精神——2016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谢绝合作作品和超大作品投稿,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 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3.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已启动评选识别排查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 本次展览参展作品应为作者独立创作,谢绝合作作品参展。

九、送件要求

作品装裱成镜片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截止。

十一、照片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A710  

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宁  电话:(010)59759683

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百家金陵画展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6年5月

 

 


(责任编辑: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