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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美协公布江苏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征选方案



时间:2019-05-04 10:02来源:江苏美术家网 点击:0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举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权威性、综合性大展,每五年举办一次。“中国美术奖”是中国美术界的国家级最高奖,其创作奖将在全国美展中评选产生。今年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将全面展示近五年来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和成就,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江苏省美协根据全国美展组委会安排,中国画、油画作品由各省、直辖市美协按配额选送,其它画种作品向广大作者直接征集。我们将组织创作并遴选出中国画、油画优秀作品送全国参评。特制定作品征选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各设区市美协

各美术专业院校

二、创作要求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倡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反映和展示中国梦及新中国成立7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精神面貌,特别注重作品的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和创造性。

三、作品征选范围及要求

1、凡在江苏居住、工作、生活的美术从业者均可参加作品征选,作品创作时间须为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以后。

2、中国画作品

(1)作品尺寸(含画框)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桶或纸盒,塑料桶或纸盒上应粘贴《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征选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黏贴《作品登记表》。

3、油画作品

(1)作品尺寸(含画框):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牢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征选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

4、组画作品以一件计算,尺寸总和应符合一件作品的尺寸规定,超规作品一律不予接收。

5、征选投稿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原件,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在“江苏文艺网”、“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官网”进行公告,所产生的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负责。

四、征选工作进度安排

1、2019年4月中旬: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发动和部署江苏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征选工作。

2、2019年4月下旬:各设区市美协、各美术单位相继召开动员会,具体动员布置创作任务;省美协各艺委会视情况召开全省重点作者美术创作研讨会。

3、2019年5月上、中旬:组织专家赴全省各地进行创作指导及草图观摩。

4、2019年6月中旬:发布征选作品分配数额和有关送件具体要求的通知。

5、2019年7月上旬:商定评选具体方案,确定十三届全国美展江苏省推荐作品评委会名单及中国画、油画专业画种评委会名单。

6、2019年7月中旬:组织终评。

7、2019年7月下旬:按中国美协规定将送选作品分别寄、送全国美展相关展区,其他作品全部退还,退件由展览承办单位办理到付,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五、作品征集方式

1、以各设区市美协和美术单位集体报送为主,各设区市美协及美术单位根据分配数额(分配数额另行通知)要求完成初评,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入围作品送至规定地点参加终评,同时提交《投稿作品清单》(见附件2)及《初评入围作品清单》(见附件3)。

2、作者也可以自行报送作品照片至省美协参加作品征选,入围作品参加终评,个人投寄作品照片时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征选”字样;每位作者只能选择一种途径投稿,重复投稿将视为无效并取消参评资格。

3、作者自行报送时需认真填写并提交《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征选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和作品照片1张(10寸),登记表直接贴于照片背面,投稿时间为征稿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收稿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邮编:210019电话:025-83572046(办)

收稿人:陈芳

六、评选步骤

1、本次作品征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2、初评阶段:由各设区市美协及美术单位按要求组织评委对各市、单位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原则上各地初评评委不超过7人,按分配数额共评出入围作品约200件;省美协组织评委对个人投稿作品照片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作品约30件。

3、终评阶段:组成第十三届全国美展江苏省推荐作品评委会名单及中国画、油画专业画种评委会名单,按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办公室确定的各画种送选作品件数进行评选,最后由省美协按画种送全国美展展区参评。

4、初评评委可以直接送作品原作参加作品征选终评。

5、终评评委作品不参加征选,如何送全国参评按中国美协规定执行。

6、各级评选中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主办方和参选作者责任与权利

1、主办方对参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主办方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

2、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

3、凡送参选作品需上保险,保险费用自理。

4、凡送作品参选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5、本方案有未尽事项,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征选作品登记表 下载

附件2:各设区市美协及美术单位投稿作品清单 下载

附件3:各设区市美协及美术单位初评入围作品清单 下载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2019年4月1日


(责任编辑: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