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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江苏省第二届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



时间:2023-06-07 15:58来源: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点击:0

江苏省第二届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

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江苏省新文艺群体美术工作者的整体创作水平和艺术风采,使更多优秀的新文艺美术工作者关注和加入创作队伍,繁荣和丰富江苏的美术力量,拟举办第二届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

一、展览名称

江苏省第二届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

二、时间地点

2023年9月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彦涵美术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连云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新文艺群体工作委员会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学院

连云港市美术家协会

四、评审监审

由省美协在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同时由监审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

五、展览规模

展出作品约80件(其中优秀作品10件)。

六、征集办法

1、征稿对象:参展作者必须为在江苏生活、工作、学习的新文艺群体美术工作者。

2、展览主题: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优秀传统、记录人民生活、凝聚中国力量。

3、作品要求:参评作品应为未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的美术作品。风格、题材、画种不限,装框后不大于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雕塑不大于80厘米×80厘米×100厘米(重量不超过40公斤)。

4、评选过程:

(1)初评:参评作者需提交高清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粘贴《投稿登记表》(见附件,为避免信息识别错误,请用电脑填写后打印)和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每位投稿作者限交1张作品照片,多交者不予参评,谢绝寄送原作。

初评资料(初评资料不退)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寄至: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联系人:刘维桑,025-83572046,邮编:210019。

(2)复评:初评结果公布后,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原件(装框)后寄送至收件地点。寄送作品须与初评照片一致,背面务必粘贴《投稿登记表》和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方便评审及收退件。作品经评委会复评确认后展出。

(3)退件:所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退件由展览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到付,参展作品的送展费用(作品图片、装裱费、送退件运输费、保险费等)由作者本人承担。

5、注意事项: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原件,严禁抄袭或仿真印刷,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将由作者负责。展览组委会取消违规作者的参展资格,并在“江苏文艺网”进行公告。

七、参展待遇

1、入选作者在申请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时可计1分,优秀作品作者计2分。

2、所有参展作者获赠《作品集》。

3、由展览组委会向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4、展览组委会将邀请部分优秀作品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

八、宣传报道

在主办方公众号、网站及相关媒体及时发布展览活动的整体进程、优秀作品及创作经验,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增强社会的关注度。

九、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具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十、凡送作品参评,即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组委会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展览信息可关注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微信号(Jssmsjxh)查看。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5月

附件:


(责任编辑: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