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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第四届江苏省山水画展览”初评结果公布及复评送件通知



时间:2023-08-11 17:27来源: 点击:0

第四届江苏省山水画展览

初评结果及送件通知

“第四届江苏省山水画展览”初评工作于2023年8月10日在南京结束,在监审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委员会在全部573件来稿中评选出入围作品190件(具体名单见下方表格,按地区及拼音为序)。请初评入选作者按照要求及时寄送原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件日期:2023年8月12日—31日

二、工作时间:9:00—17:00

三、收件地址:

沭阳美术馆(宿迁市沭阳县南湖街道兰亭路1号)

四、收件人:於桂荣,15951453601。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评的作品必须为公布的初评入选作品,不得更换;

2、作者请自行装裱为镜片样式,尺幅要求参见征稿通知,作品背面须写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并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备退件;

3、作品请妥善包装,安全运输,送件过程中作品的安全问题由作者负责;

4、不在初评入选名单内的作者,请勿寄送作品;

5、作品经评审委员会复评确认后展出,展览结束后所有作品全部退还,寄、退件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展览承办单位可协助办理退件手续。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第四届江苏省山水画展览”投稿登记表(“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


(责任编辑:王洁)